沖擊是指一個結構系統受到瞬時的載荷,也可以看成能量從外界傳遞到一個結構系統的短暫過程。
沖擊試驗法分成三種:1、規定脈沖試驗方法,采用正弦波進行試驗;2、沖擊普試驗方法;3、規定試驗機試驗方法。前兩種屬于無損檢測,后一種屬于破壞性檢測。我們經常使用的就是第三種試驗方法,而它采用的就是我們的沖擊試驗機。
沖擊試驗機是指對試樣施加沖擊試驗力,進行沖擊試驗的材料試驗機。沖擊試驗機分為手動擺錘式沖擊試驗機、半自動沖擊試驗機、數顯沖擊試驗機、微機控制沖擊試驗機、落錘沖擊試驗機以及非金屬沖擊試驗機等。沖擊試驗機可以通過更換擺錘和試樣底座,可實現簡支梁和懸臂梁兩種形式的試驗。
沖擊試驗機的使用方法
一.試驗前根據打擊能量要求,更換合適的擺錘(大擺錘的打擊能量為300J,小擺錘為150J)。
二.打開機身電源開關,手持操作器使擺錘進行一次空打(不放置試樣),檢查度盤被動針是否指零,若不指零應調整指針位置,使得、空打時指針為零。
三.用木塊把擺錘擱置在支座邊上,用缺口對中樣板使沖擊試樣缺口處于支座跨度ZX,缺口面在沖擊受拉一面。
四.按下“啟動”按鈕,提升擺錘,當場起到設定高度并穩定后,清除擱置木板機擺錘打擊圈內的一切障礙,并把度盤指針撥到打擊能量刻度處。
五.按下“沖擊”按鈕,落錘擊斷試樣,待擺錘回擺時,按“制動”按鈕,當擺錘停止擺動后,記下沖擊能量。試驗結束,關閉操作器電源及沖擊試驗機電源,把操作器掛回原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