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材可燃性試驗爐是嚴格依據標準GB8626-2007規定的而生產的的高配置建材燃燒等級測試儀器,是在正常的燃燒環境中,用小火焰直接沖擊垂直放置的試樣以測定建筑制品可燃性。利用Kleinbrenner(克萊因勃倫納)原理,在垂直方向小火焰直接沖擊下,用于測定B級建筑材料的燃燒性能(即用于建筑材料燃燒性能/阻燃等級B級的判定)。為了保證建材可燃性試驗爐的使用效果,操作人員在使用前需要對其主要操作方法有一定的了解,下面我們來具體說說。
1.使用250mm×90mm的模板切割試樣。如果試樣為融化收縮制品,則選用250mm×180mm的模板。
2.將試樣夾在尺寸為250mm×90mm試樣夾內,擰緊蝶母,固定好試樣。融化收縮制品樣夾尺寸為250mm×180mm。此時試樣夾先不要裝到水平桿上。
3.打開電源開關,將點火時間設的稍長一些,比如5min。根據點火方式選擇相應的定位器,按試驗開始,燃燒器在45°位置停止后,將定位器的一端插入燃燒器中。此時將試樣夾裝到水平桿上,調節試樣夾的上下左右位置,使其符合試驗要求。將定位器取出。按返回鍵。等燃燒器復位后,按試驗清零。
4.長按點火鍵,同時調節儀器面板上的火焰調節閥,點著氣體后,再調節火焰高度到20士1mm,將火焰從大調到小時,好先將面板上的火焰調節旋鈕背緊,再調節火焰會比較容易。測高尺高度20mm。關閉前門。
5.將收集盤內放兩張濾紙,然后將其放在試樣下方。
6.設定點火時間,按試驗開始,燃燒器自動轉到45°位置,并在該位置停留設定的點火時間,然后復位,同時續燃時間開始計時。在試樣續燃未達到刻度線前停止續燃后,按下續燃停止或試樣續燃達到刻度線后立即按下續燃停止。記錄燃燒時間。
7.按試驗清零,停止試驗。如想繼續進行試驗可重復以上步驟,否則關閉電源。
以上就是建材可燃性試驗爐的正確的操作方法,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好更安全地使用該設備。